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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嘉湖地区排污企业不达标坚决停产

浙江省副省长卢文舸说
1998-11-02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杭州11月1日电浙江省副省长卢文舸日前表示,浙江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对太湖治理工作的要求,杭嘉湖地区限期治理的重点排污企业年底前必须做到达标排放。他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率领的太湖流域环境执法检查团到达浙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番话的。

今年以来,浙江杭嘉湖地区的水污染治理取得了可喜进展。据统计,这一地区限期治理的257家重点排污企业中,目前已有196家企业完成或基本完成了治理设施建设,61家正在加紧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卢文舸强调浙江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督,不仅要有环保、监察部门的检查,而且还要有各级人大的监督,以确保杭嘉湖地区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如期完成。在今年最后两个月时间里,要努力使限期治理企业排放的污水达到国家标准,如果有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就必须坚决予以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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